》(简称《措施》),从 科技链、产业链、民生供应链、质量监管链、资金链 五链融合方面,提出 15 条具体扶持举措。措施自 2023 年 9 月 16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措施》提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生物育种、新型绿色农业投入品、农机装备及食品装备、精准营养与功能性食品、数字农业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设立农业科技领域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其中,对经市农业产业主管部门评审认定的高水平前沿基础研究、 卡脖子 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突破性新品种培育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入 50%,最高 3000 万元的补贴;在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面,深圳支持建设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数据共享、技术服务、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市级重大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 40% 给予不超过 4000 万元资助。
支持农作物及畜禽新品种、食品装备、精准营养与功能性食品、数字农业、新型绿色农业投入品等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 50% 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资助。
加强精准营养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对首次获得《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证书》的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资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创建农业推广服务站点,每个建设项目审定总投入不超过 150 万元。
在壮大市场主体方面,《措施》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扩大市场规模,现代农业领域 500 强企业在深设立总部,支持产业生态主导型农业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引进其上下游企业。
在培育农业新型业态方面,深圳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鼓励种业企业建设育种设施设备,支持开展商业化育种,支持建立核心育种场、保种场、扩繁及制种基地,推动种业企业、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畜禽新品种、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登记的杂交种和常规种、植物新品种认定,加快预制菜产业发展,鼓励发展国家、省、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三农 类科普教育基地,支持设施农业建设和数字农业技术发展。
此外,支持在市内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以 先建后补、分期补助 的方式分别给予不超 1 亿元、5000 万元的资助,资助比例不超过审定自身投入的 35%。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另有政策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措施》从升级农产品供应体系、优化销售物流体系、提升市场保供能力方面,提出一系列巩固保障措施。其中包括,对新认定的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开发建设新型农产品仓储设施以及冷链物流中转中心、集散配送中心、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 50% 给予不超过 1000 万元资助;支持建设耐储蔬菜等农产品战略物资储备基地,按审定项目总投入的 50% 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资助。
《措施》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保障粮食生产和安全方面,提出一系列措施。其中提到,支持 圳品 及 粤字号 培育和品牌推广;强化耕地建设、利用、管护水平。
在人才方面,《措施》明确了,对现代农业与食品领域的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或研究生院在深圳办学的,按现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建立健全促进农业人才集聚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对现代农业与食品领域人才落户深圳的,具体措施按我市人才政策文件执行。
在财政支支撑方面,《措施》表示,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使用银行贷款从事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按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 90% 给予贴息,每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对菜篮子基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贷款利息总额的 50% 给予贴息,每个主体每年补助不超过 300 万元。
同时,由国家部委、省市政府支持举办的农业领域高端会议论坛,按深圳市现行论坛展会相关规定给予资助。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本市农业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按现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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